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公告

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http://tyjrswj.bynr.gov.cn 2022-05-30
 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全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档立卡对象

巴彦淖尔市户籍或常住地在我市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1.退役干部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军官)、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复员干部(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

2.退役士兵: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志愿兵)、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

3.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他复员军人。

4.其他: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二、优待证发放范围

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先进行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信息不完善,需先进行建档立卡和完善相关信息后进行优待证申领。

1.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九条)。

除上述两类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人员,只建档立卡,不申领优待证。

三、申领材料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入伍证明材料;(4)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6学历本科以上,需提供学历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3.申请常住地优待证需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申请常住地优待证时,除提交申请人资料外,还需提供所在辖区派出所的居住证明。

如申请人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无法核实的,应待申请人材料补充完善、身份确定后,再提出申请。

四、办理时间地点

2022年5月30日起至10月底结束(具体结束时间以公告为准),办理时间为每周工作日周一至周的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办理地点为各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注意事项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服务对象提前预约,凭预约凭证分时、分批有序前往办理,主动配合测温、出示健康码、扫描场所码入场,避免人员聚集。

2.请申请对象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材料。对于申请人档案材料缺失或不全,无法确认其身份的,暂缓审核,待申请高峰过后,再结合本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以及信息比对、走访调查等多方面情况综合判定。

3.鉴于建档立卡需要采集的个人信息项目较多,每个人的办理时间约在30分钟左右,请服务对象合理安排时间。

感谢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30日         

 

主办: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蒙ICP备2024017086号-1
蒙公网安备号:15080202000050号
E-Mail:bsldjbgs@126.com
网站标识码:150800004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