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机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教育、普法宣传等工作,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主责主业,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次。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重点内容清单、诚信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持续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集中学习22次,交流研讨15次,支部书记讲作风党课4次,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讲党课3次,召开警示教育会2次。三是落实党组书记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力求民主、科学决策。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与大法扬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在各项决策中充分听取法律意见,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扩大党内民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确保各种监督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把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过程作为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确保了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电话、网上咨询监督渠道。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门户网站公布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信息。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工作;提升军队离退休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完善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积极实施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办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趋利性执法以及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四是建强行政执法队伍。按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充分利用“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等线上线下法制教育资源,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素养。五是深化诚信建设工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行政权力“清单之外无权力”,践行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全面及时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落实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依法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三)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一是开展涉退役军人信访矛盾排查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逐步摸清全市退役军人信访存量,分类逐步化解。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二是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每季度排查全市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军营。通过政务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到共建社区开展民族法律政策、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宣传活动2次,民法典宣讲1次。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人才队伍仍然较为薄弱。受限于人员编制,现有的人才结构中,仅配备执法人员3名,队伍储备仍显不足。二是普法氛围营造的还不够浓厚。虽然结合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专场招聘会、烈士纪念日、社区共建等活动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但是面向社会宣传、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加强,宣传活动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工作要求,一是持续做好党员干部法治教育。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对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壮大执法工作队伍;二是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在法律规定的职能、权限、程序框架内,切实保障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的沟通协调,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按要求做好“三务公开”,主动接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主办: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蒙ICP备2024017086号-1
蒙公网安备号:15080202000050号
E-Mail:bsldjbgs@126.com
网站标识码:1508000048
网站地图